中国消费者报重庆讯(记者刘文新)6月27日,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召开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整治现场推进会,总结前期取得的工作成效,公开曝光6起典型案件,并对持续推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整治工作作出部署。 4月1日,巴南区市场监管局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王某在加工点使用黑色固体物质对猪头肉进行脱毛处理。经检验,该黑色固体物质和处理过的猪头肉中含有工业松香成分。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且涉嫌构成犯罪。该案已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1月21日,大足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接群众举报,反映大足区正桦食品经营部篡改饼干生产日期进行售卖。经查,当事人对已超过保质期的118盒饼干擦除外包装上的生产日期,并喷印新生产日期进行销售,已销售15盒,剩余103盒。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该局对当事人作出警告、没收违法物品、没收违法所得420元、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1月9日,江津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称江津区裕达禽蛋经营中心销售假冒正大品牌鸡蛋。经查,当事人从云南一家公司购入无标志鸡蛋,在蛋壳上喷印“正大鸡蛋”标志,同时在网上定制带有“正大”标志的合格证、标签及胶带进行包装,以6.42元/斤的价格销售。执法人员现场查获假冒“正大鸡蛋”42箱、喷码机1台、合格证2950张、标签2950张、胶带18卷、纸箱311个。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商标法》有关规定,该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作出没收违法物品、没收违法所得2819元、罚款4.5万元的行政处罚。 此次公布的其他典型案件还有卢某某销售未经检验检疫肉类案、奉节县柳某某农产品经营部销售掺假掺杂鸭血案、重庆五鼎坊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掺假掺杂的芝麻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