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为规范平台外卖经营行为,加强平台外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证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福建省莆田市市场监管系统积极开展平台外卖食品安全监督检查。7月25日,莆田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今年第二期外卖经营者食品安全违法典型案例。 2月17日,莆田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投诉件线索前往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一家外卖经营者当事人经营场所检查,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在外卖平台上销售一款名为“牛肉(20串)”的菜品,该菜品详情页上标示主料为牛肉,当事人表示该菜品实际为“汼肉风味”小串,使用的原料主料实际为鸭肉及风味腌料等,未含有牛肉成分。当事人经营掺假掺杂食品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莆田市市场监管局依据《行政处罚法》《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销售掺假掺杂食品的行为,罚没款6641.71元。 5月30日,莆田市涵江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涵江区梧塘镇的一家汉堡店进行检查。检查发现该店未在平台上公示营业执照及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当事人经营者称未上传营业执照及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涵江区市场监管局依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给予其警告处罚。 6月11日,莆田市荔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实地核查外卖平台线下的外卖经营者中发现莆田市荔城区镇海街道一家蛋糕店存在使用非食品级鲜花装饰蛋糕的行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的规定,荔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其作出警告处罚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