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北京讯(记者孟刚)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发布国家标准《白酒质量要求 第3部分:米香型白酒》(GB/T10781.3—2025)(以下简称新国标),代替GB/T10781.3—2006《米香型白酒》,实施日期为2026年5月1日。 全国白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表示,GB/T10781.3-2006《米香型白酒》国家标准从发布实施至今已近20年。这些年里,米香型白酒行业生产环境、生产方式等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在新国标研制过程中,充分考虑了米香型白酒产业发展现状和产品特点,重点围绕感官质量评价标准化研究、深入挖掘酿造工艺属性,科学表达其品质特征,构建米香型白酒品质的可视化表达体系。 新国标规定,米香型白酒是以大米为主要原料,采用小曲为糖化发酵剂,经半固态法发酵、蒸馏、陈酿、勾调而成的,不直接或间接添加食用酒精及非自身发酵产生的呈色呈香呈味物质的白酒。 新国标删除了按酒精度分类,不再区分高低度,统一按25.0%vol—68.0%vol进行规定;增加了生产过程控制,增加了从原料、糖化发酵剂、糖化、半固态发酵、蒸馏、贮存、勾调等工艺环节分别进行控制的条件,以提升米香型白酒的质量水平,充分保护消费者利益。 新国标还对感官要求、理化指标等进行了更改。在理化指标方面,按自生产日期一年内和一年后的产品提出不同理化要求;按照感觉器官的感知顺序,形成了使消费者通俗易懂、更易感知的具体香气描述词,例如米香、蜜香、小曲香、花香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