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报道 9月27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站发布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办公厅等单位停止播出 “美容贷”及类似广告。通知称,近期发现,一些“美容贷”广告以低息甚至无息吸引青年,诱导超前消费、超高消费,涉嫌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造成不良影响。(据9月28日《北京青年报》报道) “先美丽,后买单”“0利息0首付变美丽”……如今,出于对美的追求,很多人难以抵御美容项目的诱惑,而一些敷了“低门槛、低成本、低风险”面膜的“美容贷”广告好像能让美容成了花小钱就能实现的梦想,很容易打动一些爱美却一时囊中羞涩者的心,从而把他们吸引到“美容贷”的怀抱中。 不少外表美丽的“美容贷”,实为内在丑陋的“套路贷”、侵犯消费者权益的 “坑”。一些医美机构惯于用“1元钱的小气泡深层清洁”“脱毛体验价1元起”“9.9元的祛痘套餐”等“超低价”“白菜价”的优惠广告吸引消费者,等到消费者进入实质医美体验阶段,就又诱导消费者做费用高昂的医美项目,并顺势推荐“美容贷”。为了打消消费者的贷款疑虑,提高“美容贷”的办理成功率,一些医美机构在营销宣传中表示或承诺 “美容贷”低息甚至无息,或者只说月利率,使年利率模糊化,个别医美从业人员还直接用消费者的手机操作办理 “美容贷”,从而导致消费者稀里糊涂地就背上了数万元甚至数十万元的债务。 实际上,“美容贷”利率往往远超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有的“美容贷”甚至就是高利贷。同时,“美容贷”还常常包含各种名目的手续费,进一步加重了消费者的负担。这些“美容贷”连环套路,欺骗、误导了消费者,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和财产权。 更加令人担忧的是,有些医美机构善于用“美容贷”营销术忽悠无收入来源的学生群体,诱导学生超前消费、过度消费,既侵害了学生及其家庭的利益,也带歪了学生的消费观、价值观。 “美容贷”往往与霸王条款孪生,医美机构、网贷平台往往在事前说得天花乱坠,在事后又做一套,一旦消费者提出退款、取消贷款或发生美容纠纷,他们就会变脸,推卸责任。 显然,一些忽悠式广告为“美容贷”的套路敷上了伪装“面膜”,美了容,贴了金,增强了“美容贷”的欺骗性,加剧了“美容贷”欺骗误导消费者的风险,对“套路贷”的营销扩散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叫停广播电视、网络视听机构、平台的“美容贷”广告,能够减少“美容贷”的营销传播渠道。 消费者苦“美容贷”的套路久矣,确实该拿出强力措施治理 “美容贷”了。广电总局叫停“美容贷”广告释放出严格规范治理“美容贷”、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清晰信号,也迈出了治理“美容贷”的关键一步。相关部门也应积极跟进,依法推出配套治理措施,对有关“美容贷”的欺骗、误导宣传、霸王条款、不明确告知利率信息、高利贷、隐性收费等问题进行全链条全系统治理,给消费者营造一个公平、透明、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