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监管领域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8月26日,福建省三明市市场监管局发布通告,决定于8月至10月期间在全市开展简单粗暴执法、运动式执法等6方面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此次整治内容涉及6方面内容: 执法不公问题,包括行政执法部门不依法履行执法监管职责,对违法行为监管不到位、查处不到位,甚至通风报信、放任、包庇,不严格落实行政裁量标准,选择性执法,处罚明显有失公平公正,办人情案、关系案等问题。 简单粗暴执法问题,包括发现问题不处理、受理投诉不及时;调查取证不实、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准确;现场执法语言行为简单、过激、粗暴,对待群众态度蛮横、趾高气扬、冷硬横推、敷衍塞责等问题。 运动式执法问题,包括行政机关常态执法时紧时松,执行法律法规打折扣,以专项检查代替日常监管,多头检查、多层检查、重复检查等问题。 过度执法问题,包括滥用行政强制措施,超权限、超范围、超额度、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以罚代管代改、罚而不管不改等问题。 机械执法问题,包括片面理解上级部署,理解政策不透彻,执行政策简单化;不具体分析违法行为的情节轻重,一律顶格处罚等问题。 逐利执法问题,包括行政执法活动中违反规定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将行政罚没收入与本单位业务经费、福利待遇挂钩;指定购买商品服务、接受有偿服务;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以罚款进行创收,违规扩大收费范围等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