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随着夏季高温天气的到来,冷饮食品进入消费旺季。7月8日,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冷饮食品消费提示。 福建省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购买冷饮食品时,要注意严把资质、包装、成分、品类“四关”。应优先选择证照齐全的商超、便利店或品牌连锁店,尽量避免在无证流动摊贩或卫生条件差的店铺购买冷饮食品,此类场所的冷藏设备可能无法保障食品低温储存要求,易滋生细菌;仔细核对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等信息,并仔细观察包装完整性,若发现包装破损、漏气、变形或冰晶结块(可能因反复冻融导致),此类产品可能已受微生物污染或氧化变质,应避免购买;冷饮食品中常见的合成色素(如诱惑红、亮蓝)和甜味剂(如甜蜜素)虽然可以增加产品的观感和口感,但是若食用过量,很容易引发过敏或代谢负担,尽量选择成分简单、添加剂少的冷饮食品,避免选购颜色过于鲜艳的产品;慎购散装冷饮食品(如无包装冰淇淋、鲜榨果汁),建议以预包装产品为优选。 在家庭储存方面,冷饮食品购买后应尽快放入冰箱冷冻室(-18℃以下)或冷藏室(0—4℃),避免在室温下暴露超过30分钟。储存时应注意与其他生鲜食品(如肉类、海鲜)分开,防止交叉污染。自制饮品食品(如绿豆汤、酸梅汤)时,须确保原料新鲜,避免使用发芽土豆、变质水果等高风险食材。加工工具(如榨汁机、模具)使用前后须彻底消毒,避免微生物残留。在外面购买现制冷饮食品(如奶茶、冰沙)时,可观察操作台卫生状况,优先选择量化分级标识为“A级”的餐饮单位。若发现店员未戴手套、设备污渍明显,应谨慎购买。 消费者在空腹或餐后立即饮用冷饮容易刺激胃黏膜,引发胃肠痉挛或消化不良,建议餐后30分钟至1小时内饮用冷饮。在剧烈运动后,因身体会大量出汗和血管扩张,立即饮用冷饮易导致胃肠功能紊乱,建议先补充常温淡盐水,待身体体温恢复后再适量饮用冷饮消暑。冷饮食品含糖量普遍较高,过量摄入容易引发肥胖、龋齿等问题。建议每日冷饮食品摄入量不超过200毫升,儿童、老人及糖尿病患者需进一步酌情减量。儿童肠道功能较弱,过量食用冷饮食品易引发腹泻;孕妇需警惕部分冷饮中的咖啡因对胎儿的影响;高血压患者应避免高盐冷饮食品(如咸味冰棒);痛风患者需慎选含果糖的饮品。 福建省市场监管局提醒,许多冷饮食品相关餐饮具(如冰杯、吸管)因为消毒不彻底而导致可能存在大肠菌群超标等问题。消费者如发现冷饮食品有异味、异物,应立即停止食用。部分商家为延长保质期或提升口感,可能违规添加防腐剂(如山梨酸)、甜味剂,如果长期摄入此类食品,会对身体造成一定伤害。若购买的冷饮食品存在质量问题,可保留购物凭证,拨打12315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