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济南讯(记者尹训银)为深入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推动山东省无障碍环境品质提升,切实保障特殊消费群体合法权益,5月26日,山东省消费者协会联合山东省无障碍环境促进会向社会各界发出倡议,呼吁全社会凝聚共识、协同发力,共同打造“无障有爱”的消费环境。 倡议提出,相关职能部门应强化责任担当、推动政策落实,严格对照《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及国家标准,细化地方性规范,将无障碍设施建设纳入城市规划等重点工作,强化新建项目验收与既有设施改造的全程监管;优化资源配置,优先支持公共交通、医疗机构、政务服务等高频使用场景的无障碍设施升级,保障无障碍停车位设置、盲道修缮等民生项目落地见效;创新监督机制,定期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专项督导检查,推动问题整改闭环管理,切实提升特殊消费群体日常需求的无障碍服务保障。公共服务场所应践行服务初心、打造无障碍标杆,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设置无障碍出入口、停车位、盲道、轮椅坡道、电梯、无障碍卫生间(母婴室)、低位服务设施、楼梯和台阶、无障碍标志标识、人工无障碍服务等无障碍设施,确保设施功能完善、标识清晰、维护及时,杜绝“建而不用”“用而不适”现象;增设无障碍绿色通道,配备手语翻译、盲文导览、志愿者引导等服务;优化线上服务平台,保留人工办理窗口,弥合特殊消费群体的“数字鸿沟”;定期开展员工无障碍服务培训,建立应急响应机制,确保特殊消费群体在紧急情况下能快速获得帮助。广大消费者应主动参与共建、共促社会共治,特殊消费群体应增强维权意识,了解《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面对歧视性服务、无障碍设施缺失等侵权行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积极反馈需求,主动参与社会监督,及时反映设施使用中的痛点问题;全体消费者践行文明理念,不占用、损坏无障碍设施,主动协助特殊消费群体使用无障碍服务,积极参与无障碍环境宣传,推动形成尊重差异、互助友爱的社会氛围。 倡议指出,无障碍环境建设是衡量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尺,更是共筑满意消费的基石,呼吁全社会凝聚共识、协同发力,以法治为纲、以行动为要、以民心为本,共同打造“无障有爱”的消费环境,让每一位消费者都能平等享有便捷、安全的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