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杭州讯(记者郑铁峰)5月27日,宁波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15批次灭蚊灯样品比较试验结果。结果显示:仅3批次(20%)达到效能显著标准,12批次(80%)捕杀率低于阈值,样品性能差异显著。 近年来,以“无化学危害”“静音环保”为卖点的物理灭蚊设备需求激增,其中灭蚊灯产品备受关注。为评估市售灭蚊灯实际效能,近日,宁波市消保委联合鄞州区消保委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就灭蚊灯产品灭蚊效果、标准执行情况等开展了比较试验。据介绍,本次比较试验宁波市消保委从电商平台随机采购15批次样品,单价覆盖120元至1318元区间。依据GB/T 27785-2011《卫生杀虫器械实验室效果测定及评价 电子灭蚊蝇器》要求开展对比检测,蚊虫捕杀率≥70%评价为“效果显著”。 目前的主流灭蚊灯主要采用光波诱引、诱蚊剂诱引、热感诱引及复合诱引等技术,捕杀系统则主要采取涡轮风机吸入风干、电击网击毙及复合捕杀等方式。本次比较试验选取的灭蚊灯样品涵盖上述各类引诱及捕杀方式,然而,即使使用相同方式,不同的光波长度、诱蚊剂成分、风机吸力、电网电压等设定也会直接影响蚊虫捕杀效果,这是不同灭蚊灯样品在同一实验条件下产生差异结果的重要原因。并且,本次比较试验将灭蚊灯样品置于严格的全黑暗环境中进行(排除人为干扰),然而在实际使用场景中,灭蚊灯通常被放置在家庭居室、餐饮场所、办公室等复杂空间,受环境光线、人员活动等因素影响,灭蚊灯的实际捕杀效果可能较实验数据存在差距。 宁波市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应按需购买灭蚊灯产品,警惕“灭蚊率99%”“整夜无蚊”“无死角灭蚊”等夸大宣传话术诱导。建议优先选择线上线下正规渠道中技术成熟、市场美誉度高的品牌产品,此类产品不仅质量相对稳定,且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可有效保障消费者权益。交易过程中需妥善保存载明产品型号、生产批号等关键信息的购买凭证,为可能发生的消费纠纷留存证据。消保委建议灭蚊灯生产企业加强产品研发,通过多场景模拟实验优化诱捕技术方案,重点突破动态环境下的灭蚊效能衰减难题,提升消费体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