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任震宇)对消费者的司法保护,是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的重要环节。近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在京发布《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状况年度报告(2024)》,其中对我国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工作进行了总结回顾。2024年,全国司法机关主动适应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新形势,服务促进消费增长和社会经济发展大局,立足司法裁判价值引领、行为规范职能,积极发挥司法保护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最后一道防线”的作用。 完善消保法律适用规则 2024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审结涉及教育、养老、医疗等重点民生领域案件548.3万件,同比增长1.7%,有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提供司法保障。 人民法院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大量消费纠纷案件,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在个案中体现了维护消费者权益的价值立场,彰显了公正司法在消费者权益保护中“最后一道防线”的功能,将能动司法、司法为民落到实处,切实提高群众的消费安全感和满意度,充分发挥了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 当前,消费者权益保护面临新问题、新挑战,司法保护中需要确立裁判规则予以回应。司法机关出台司法解释和政策文件、确立裁判规则、发布典型案例,切实发挥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的引领、规范作用。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聚焦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对消费者维权、退款和返还食品药品、代购人责任、小作坊责任、标签说明书瑕疵认定、惩罚性赔偿责任竞合、生产经营假药劣药责任、惩罚性赔偿金基数认定等作出明确规定,为构建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和惩罚性赔偿制度提供明确依据;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解释(一)》,对《民法典》的规定予以细化充实,为消费纠纷案件中的法律适用提供明确依据;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垄断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积极回应信息技术和数字经济领域反垄断热点与难点问题,就相关市场界定、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问题,进一步明确法律适用规则,加大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力度。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医保骗保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为正确适用法律,精准打击骗保犯罪提供明确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还发布涉及养老服务、未成年人保护、产品质量等领域消费侵权典型案例38件,规范和引导养老产业健康发展,依法保障老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彰显特殊、优先、双向、全面司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政策理念,全面提升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犯罪防治水平;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推进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全流程的产品质量安全。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守护民生、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14件。青海省、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等发布消费维权典型案例,积极保护消费者权益。 同时,司法机关积极回应消费者权益保护面临的新问题,探索创立新型消费纠纷案件处理的新思路、新理念。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发布涉及未成年人消费领域的227号指导性案例,通过综合考量饮酒的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经营者等主体过错情况,认定违法向未成年人售酒的经营者对损害后果承担相应的按份赔偿责任。广州互联网法院依法审理两起“仅退款”纠纷案件、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审理“商家未获同意将消费者拍入商业宣传短视频”纠纷案、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网购宠物猫退货纠纷案”、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的“个人视频换脸纠纷案”等,以裁判树规则,对处理新型消费纠纷、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产生了良好效果。 严惩民生消费领域违法犯罪 2024年,全国司法机关全面履行职能,依法严厉打击民生消费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市场经济秩序平稳运行,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检护民生”“检护质量”专项行动,聚焦民生重点领域,依法惩治制售伪劣商品犯罪。2024年,全国检察机关批捕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4486件7716人,起诉10855件21404人;加强对重大复杂案件的督办指导,对央视“3•15”晚会曝光的安徽槽头肉、天津防火玻璃等案件挂牌督办。浙江台州检察机关办理的黄某某等30人销售假冒成品鞋案,检察机关准确认定销售金额1.7亿余元,成功追诉漏罪。河南省检察机关办理的林某裕等5人假冒“加拿大鹅”“北面”羽绒服注册商标案,货值金额共计1亿余元。 在“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中,检察机关聚焦“人肉开盒”“网络厕所”等领域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及关联犯罪,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嫌疑人依法提起公诉1300余件,涉及2510余人;逮捕电信网络诈骗犯罪1.9万余人、起诉1.8万余人,起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3.7万余人,全力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多发高发态势。公安部组织开展“净网2024”专项行动,聚焦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网络水军等突出网络违法犯罪活动开展打击整治,侦办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类案件7000余起,侦办网络水军类案件1600余起,抓获一批违法犯罪嫌疑人。 司法机关还严厉惩治医保骗保犯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惩治医保骗保犯罪典型案例,检察机关共起诉医保骗保犯罪4700余人,有力维护了医疗保障基金安全。 在打击网络传销方面,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依法惩治网络传销犯罪典型案例,各级司法机关根据网络传销违法犯罪的新特点、新变化、新情况,依法从严惩处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强化司法救济和多元化解 2024年,司法机关积极推进消费公益诉讼、集体诉讼,加大对不特定消费者权益的司法救济力度;全国检察机关聚焦民生热点领域,共立案办理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诉讼案件2.6万件。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虚假宣传减肥产品公益诉讼案中原告广东省消委会胜诉,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探索了“公益诉讼+集体诉讼”的维权新模式。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重庆市消委会诉通源宝源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作出全国首例以判决形式确认消费领域格式条款无效的判决。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湖北省消委会诉被告李某等4人个人信息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依法调解结案。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在审理“降糖茶”有毒有害案中,作出首个适用连带惩罚性赔偿的食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判决。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全国首例由消协组织提起的涉老食品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案,以57名老年消费者集体诉讼获胜结案。四川省泸州市叙永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省内首例消协组织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案,被告承诺退费,消费者诉讼请求获支持。 为适应消费纠纷变化的新形势,依法及时准确回应群众诉求,司法机关不断探索优化纠纷解决机制,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进诉调对接的“调”向前延伸,充分发挥指导调解工作的法定职能。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有关单位深化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发布《关于在审判工作中促进提质增效 推动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的指导意见》,采取有力措施,防范“程序空转”、规制“一案结、多案生”现象,进一步畅通消费纠纷解决渠道,降低消费维权成本。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多部门印发《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一件事”平台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实现在线纠纷高效解决与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相统一。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启动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暨“无讼村(居)”专项行动,推动提升多元解纷效能。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打造“和青和理”多元解纷品牌为抓手,深化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服务体系建设。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与武汉仲裁委员会签署《金融纠纷非诉化解合作备忘录》,建立“诉讼+仲裁+调解”多元解纷机制。内蒙古自治区武川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派出法庭对接基层解纷力量机制,让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与道里区文旅局联合成立“涉旅纠纷调解工作室”,采用“驻点+巡回”方式,提供当场立案、当场审理、当场调解、当场执行“一站式”服务。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深入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共享法庭”建设,让小额消费纠纷止于诉前。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天津市消协签署《关于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围绕线索共享、支持起诉、协作配合、专家共享、联合普法、培训交流等方面建立10项协作机制。甘肃省人民检察院与甘肃省消协联合印发《关于办理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的沟通协作,不断强化消费维权法治合力。 |